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截至4月2日!泉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申请省级资助

2025-02-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2月25日,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福建省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据了解,申报人包含五个群体,分别为:

●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其中,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此外,项目申报人还需符合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等。


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时间截至4月2日。


项目评审将重点考量经营业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情况等。具体包括经营业务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导向,符合创业者技能或当地资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和产品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在商业模式、市场营销、应用场景等经营或服务方面取得创新;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有较好的市场需求和市场前景;能较好地带动各类群体实现就业等。



编辑:潘潘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