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泉州市教育局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2025-01-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寒假将至,1月2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泉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运营,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要严守安全生产之门,力拒违规学科培训,主动自查自纠,规范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全面自查自评培训场所的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管控、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设施器材管理等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依据“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商务楼宇、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违规办学,不得以“一对一”“一对多”“家庭教师”“众筹私教”“思维训练”“学生托管”“教育咨询”“素质拓展”“高端家政”“游学研学”“AI自习室”等名义打“擦边球”,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严把从业人员风险。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核查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以及制黄贩黄、卖淫嫖娼、聚众斗殴、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等情况,对不合规从业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此外,严格落实防火检查与巡查制度,每月、寒暑假及新班开课前,组织不少于1次全面防火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及其他安全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清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防患未然等。





编辑:周德庆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