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12月15日,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获悉,丰泽区近期查处一起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典型案例,涉事公司被罚款5000元。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保护劳动者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总有人违反规定,心存侥幸,对员工的生命安全“不屑一顾”。
日前,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丰泽某皮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到现场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经查,该企业未为油墨车间员工胡某某配备并督促其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对泉州市丰泽某皮塑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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