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获悉,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交警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加大对各类突出违法行为尤其是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整治行动的基础上,9月4日至13日,华东中南片区联合开展第二波次区域会战,重点查处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加强路面查处力度,一共查处违法106起,其中货车超员超载5起,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带11起,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18起,货车疲劳驾驶3起,货车超员超载5起。
案例一:
超一人,险万分!
危化车,危险大!
9月3日凌晨,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在沈海高速池店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零时34分许,一辆车牌为闽AP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民警检查后发现,该车实际核载是2人,超员2人,超员100%,涉嫌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车上另外3人是做搬运的,由于厂里货物多,需要4人同行搬货,司机贺某想着不会有交警检查,4个人挤挤就到了,却不想刚好遇到交警在该路段检查,被抓了现行。

核载2人,超员2人,超员100%
民警依法对贺某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超一人,险万分!在此,泉州高速交警提醒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室内空间小,过多的人挤在一起会妨碍驾驶员行车安全,且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的物质存在高危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导致无法估量的危害后果,无论是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还是乘客,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范,谨慎驾驶,文明安全出行,切不可图一时方便而产生懈怠,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无法估量的危险之中。
案例二:
困了累了别硬撑
疲劳驾驶“驶”不得
9月6日下午,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泉州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16时10分许,缉查布控指挥平台预警提示,一台车号为赣C***1X的疲劳驾驶嫌疑车辆从辖区经过,指挥室民警立即电台呼叫路面执勤民警进行查处。16时36分,执勤民警成功拦截违法车辆。
民警通过核实该车辆信息,并查看车载北斗导航仪记录,锁定该车辆驾驶员7月17日、8月14日、9月2日分别有3次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且9月6日的GPS数据显示驾驶员王某当日驾驶该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告知其疲劳驾驶存在巨大隐患,尤其是驾驶大货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过批评教育,该车驾驶员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以后一定会做到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提醒: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员驾驶过程中车感以及判断的准确性降低,导致出现错误操作,给安全行车造成严重的威胁,驾驶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以防止因疲劳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
安全带=生命带
请按规定全程全员规范系好
9月4日,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驿坂收费站开始纠违工作。在对一辆轻型封闭货车例行检查时,该车的安全带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卢某的安全带只有斜跨在身上的,腰腹的安全带坐在屁股底下,腰腹位置没有固定,“三点式”安全带变成了“两点式”的,这条“生命带”简直就是形同虚设。

安全带形同虚设
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卢某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告知卢某这种系安全带的方式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可能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出现安全带缠绕身体的状况,造成更大的伤害。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现场立即进行改正。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无论您是开车还是乘车,无论您是自驾还是乘坐营运客车,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请养成一上车就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全程、全员、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有效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
案例四:
忽视的“反光贴”
被看见才安全
9月4日,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在沈海高速驿坂收费站,对货车放大号和反光标识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整治活动。16时5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迎面而来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车牌号、反光标识模糊不清,民警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车身放大号牌、反光标识都无法识别,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林某存在的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处罚后,在民警的监督下林某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消除。

货车车牌号、反光标识模糊不清
别看是一条小小的车身反光标识,所起的作用却不小。开车的人都应该清楚,夜间行车,灯光可以说是驾驶员的语言和眼睛,在灯光照射下,它能够清楚地反映出货车车身的轮廓和行驶状态,后车司机根据这个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行车安全。
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第二波次区域会战正在行动中,请大家文明守法,平安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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