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日锦
11月3日,惠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的通告》,明确辖区内74个无居民海岛、礁,全面禁止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旅游等登岛活动,同时设立最高5000元的举报奖励,筑牢海岛生态与海上安全“双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归国家所有,未经批准需维持现状。通告明确,辖区内74个无居民岛礁目前均未审批旅游许可,任何介绍、组织游客登岛的行为均属违法。通告细化了法律责任:非法采石、挖砂等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开展生产建设或旅游活动,罚款幅度提升至2万至20万元;若严重改变海岛地形地貌,最高可处罚50万元。
通告指出非法登岛存在的三大隐患:一是海岛地势险峻、周边海域礁石密布,且无基本安全设施与应急救援保障,登岛者易发生摔伤、溺水、被困等事故;二是海岛生态系统脆弱,非法登岛易造成垃圾污染、植被破坏,甚至引发森林火灾;三是此类活动多依赖“三无”船舶或乡镇船舶,严重扰乱海上交通秩序。
通告称,为强化监管,惠安县将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专班”,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海警、海事等力量,联动沿海镇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岸线、海域、海岛巡查,严厉查处非法登岛行为。
通告聚焦三类违法行为,实行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组织招揽他人非法登岛、用船舶非法运送人员登岛、在海岛擅自开展探险露营或生产经营。经查证属实,行政处罚案件举报人可获3000元奖励,刑事案件举报人奖励提升至5000元。
市民可通过惠安县自然资源局0595-87332638、惠安县农业农村局0595-87382061及7个沿海镇的举报电话反映违法线索。
编辑:郭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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