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泉州居民家中“访客”来头大! 竟是国家保护动物

2023-11-02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10月31日上午,泉州台商区公安张坂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只猫头鹰和一只狗獾误入群众家中,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警民、林业部门携手救助,动物成功回归大自然。

“警察同志,我们抓到了一只偷吃猛兽,请求帮助。”10月31日上午9时许,泉州台商区公安分局张坂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发现是一只身长约50厘米,褐色、尖嘴、脸小、体胖的小动物,被困笼中。


被困笼中的狗獾

群众苏先生“很有经验”地向民警介绍,这是一只狗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性情凶猛。苏先生之所以这么了解,是因为之前家中老人饲养的鸡鸭偶有丢失损伤,家属怀疑是动物所为,便找来笼子诱捕,今年8月初,就曾有一只狗獾入笼,今日又是一只狗獾入笼,于是向张坂派出所求助。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由林业管理部门放生。


误闯入家中的猫头鹰

当天中午12时许,张坂派出所接到群众骆阿婆报警称,家中来了一只猫头鹰,请求帮助。据骆阿婆介绍,猫头鹰是被缠在她围挡鸡鸭的网上,解救下来后,发现它行动不便疑似受伤。刚好放学回家的孙子告诉她说,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处置,骆阿婆便报警了。民警随后将猫头鹰带回交由林业部门救治后放生。

警方呼吁: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遇到野生动物受困,切勿私自救助甚至捕捉,应与相关部门联系,让它们得到正规的救助和保护。



编辑:严彬睿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