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庄小强
8月29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将于2025年9月8日起对丰泽区丰海路347号路灯杆(蟳埔游客服务中心对面)、丰海路河滨路口、丰海路中石化蟳埔加油站门口、丰海路蟳埔枪城海鲜坊门口、丰海路蟳埔水闸桥头路段、丰海路蟳埔游客服务中心旁、丰海路蟳埔248号路灯杆、丰海路蟳埔枪城小岛路段、丰海路蟳埔海盛宴加工坊门口、丰海路蟳埔民俗村口、丰海路蟳埔航标管理站门口以及坪山路田淮街交叉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未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根据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根据电子监控记录的信息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肖辛怡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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