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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系列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

2023-09-26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9月26日,记者从泉州市获悉,泉州出台《泉州市关于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2份主文件及10份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制定六项政策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据了解,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用,撬动金融机构增加资源供给方面,泉州市制定了六项政策:

企业技改奖补提标加码。完善企业技改投资“直补+贴息”机制,入驻园区企业购置设备和入园规上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设备的,分别按设备投资额和设备总价值的20%补助,最高可获补助500万元。未入驻园区企业购置设备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可获补助300万元。列入省技改项目库企业的固定资产融资在省级贴息的基础上可再获得1%贴息。

设立泉州市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将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新实施的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项目,分别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90%和不超过研发费用50%且利率固定为2%/年、期限最长5年的低成本、高效率融资支持。

设立泉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总规模10亿元,将为中小微企业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和个人提供单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支持。

设立泉州市企业应急保障周转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5亿元,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用于归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短期周转资金支持。

鼓励挂牌上市企业再融资。挂牌、上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不包含首发上市融资)、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最高可获奖励150万元。

强化产业基金赋能聚力。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赋能招商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多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支持扩大产业有效投资。出台全国领先的基金业政策支持体系,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各环节,大幅度提高基金经营贡献、年度投资、人才贡献、购租用房等奖补标准,完善基金落户、招商、集聚、风险等奖补措施,给予最高1000万元落户奖励、最高2000万元投资奖励、最高1000万元招商奖励、最高2000万元风险补助、基金及人才所形成的地方贡献100%奖励。


加强金融资源集聚

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

在加强金融资源集聚、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方面:一是制定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从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主体、鼓励金融创新和信贷投放、健全综合评价制度、鼓励开辟新型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实施金融机构落户安居保障、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8个方面提出27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奖励力度、优化申报流程、提升资金兑现效率。

二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重点包括对龙头企业接入中征平台给予最高20万元系统开发补助;对新引进供应链金融专营机构、配套机构等给予最高50万元落户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供应链金融创新特色样板,并对龙头企业运营的供应链平台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三是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支持金融科技机构入驻泉州,对获得B轮及以上风投、估值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年度主营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对企业单项创新模式获得国家级、省级复制推广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四是健全综合评价机制。评价框架涉及金融创新评选、银行业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评价、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综合评价等多个方面。

五是首次建立银行业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年度评价机制。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农林牧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乡村振兴项目的信贷投入,考核评估结果与专项财政奖励金相挂钩,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银行业机构奖励10万元。

六是支持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推出境外回归500万元、资本人才引进最高50万元、股权融资(FA)服务奖励最高500万元、中介机构上市服务奖励等全国领先奖项,企业从股份制改制到成功上市乃至再融资,可享全流程最高1450万元奖补。



见习编辑:严彬睿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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