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杜清沂
11月6日,记者了解到,近期在泉州市洛江区消防大队的指导下,马甲镇组织了一场针对“三合一”场所的集中执法行动,对一家涉嫌违规经营的此类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现场核实,该场所确实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情况,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3条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量裁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三条及附件003-1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这是区消防救援大队赋予镇街“三合一”行政执法权之后,马甲镇办理的全镇第一起“三合一”场所行政执法案件。
知多一点:“三合一”是什么?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编辑:陈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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