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田米 通讯员 张恩梭
近日,泉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研判,以及调取交通卡口公共监控,查处一起未成年人驾驶货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被查处的未成年人张某,泉州惠安县人,今年17岁,在某一快递公司担任分拣员工作。张某称,2023年12月28日22时许,其下班时碰到了装好货物准备出发去晋江磁灶的好友蒋某,两人便一同前往晋江。次日凌晨回来时,蒋某称自己感冒身体不舒服,让张某帮忙开一会儿,张某便驾驶车辆从晋江磁灶出发,到达台商区动车东站附近后,蒋某换下张某继续驾车前往公司。

张某驾驶车辆
民警对张某、蒋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两人违法行为存在的危险隐患,以及需要承担的后果。对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蒋某明知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然将车交给其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均后悔不已,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张某监护人表示,将会加强对张某的日常监管,深刻吸取教训。

二人接受处罚
编辑:陈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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