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电动车抢道行驶与小车相撞,全责!

2023-09-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田米 通讯员 曾剑平


车辆上路行驶,各行其道才安全,但总有些人“我行我素”,尤其是电动车驾驶人,任性变道、见缝就钻、与机动车抢道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9月24日20时许,刘某驾驶小车沿泉州洛江安吉路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途经安吉路五金城加油站路段时,陈某驾驶丰泽8***Y二轮电动自行车紧跟其后。小车在斑马线前减速礼让行人,不料陈某驾车直接撞上,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陈某受


伤。



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陈某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洛江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规范行车、各行其道。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务必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