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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亿元!泉州关区最大笔政策性退税顺利完成

2024-01-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非常感谢海关专业高效的服务,我公司财务部门已经收到国库退还的1.29亿元,这真是年前收到的最暖心、最实惠的政策大礼包!”近日,福建联合石化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兰志华第一时间致电泉州海关驻泉港办事处表示感谢。这是泉州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举措和厦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6条细化措施,指导企业用好进口石脑油政策性退税的一个工作场景。


1月2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1.29亿元的政策性退税,标志着泉州关区史上最大一笔进口石脑油政策性退税顺利完成。


海关关员对企业进行政策指导 曾毅琳 摄


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石脑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的轻质油,与原油相比轻组分含量更多,更适合用于生产化工产品,有助于炼化企业顺应石化行业发展趋势,延伸企业生产链,保障供应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石脑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在进口石脑油全部耗用完毕,且用其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占全部产品的50%以上的,可享受消费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据悉,泉州是国家规划的九大炼油基地之一。其中,两大龙头炼化企业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年炼油能力已达到2900万吨。近年来,两大龙头石化企业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进程,企业生产链向下游的化工产品延伸,对石脑油进口的需求不断加大。按照上述政策性退税政策,其外购含消费税石脑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时,可以享受“先征后退”政策。


泉州海关驻泉港办事处综合业务科科长谢树贵表示,进口石脑油消费税退税业务涉及海关、税务等多部门,办理环节较多,耗费时间较长。泉州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政策性退税流程优化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简化审核环节,将现场作业流程的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2023年,泉州海关为两大龙头炼化企业的8.61万吨石脑油,办理消费税退税2笔共1.81亿元。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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