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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发布:春节期间,这3类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

2026-02-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昨日记者从泉州交警部门获悉,2月15日0时至2月23日24时(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期间,对辖区内三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警告教育、不予处罚的人性化管理措施。


此次柔性执法重点涵盖三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游客因不熟悉路况误入单行道通行的;二是游客因临时改变行车道跨压车道分界线,且不影响他人正常通行的;三是游客进入路口后选错车道,导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且不影响他人通行的。上述行为在未造成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原则上仅予以现场警告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泉州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本次“只警示、不处罚”并非放宽交通管理,而是有明确前提:违法行为需情节轻微、未产生不良影响,驾驶人需积极配合交警现场劝导并及时纠正违法状态。若驾驶人经提醒后仍拒不纠正,或违法行为已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不适用本便民举措。


本举措仅适用于2月15日至23日春节假期规定时段,假期结束后,全市将全面恢复常态化交通执法管理。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峰出行、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春节交通环境。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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