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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电动自行车的泉州人注意!已有人被处罚!

2024-12-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部门供图


12月27日,记者从泉州晋江获悉,近日,晋江市内坑镇针对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开出首张罚单。一业主因在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被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这也是内坑镇在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提升专项行动中的首次立案。


连日来,晋江内坑镇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提升专项行动。近日,检查组在对世昌第一城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楼栋存在“飞线充电”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入户调查,对涉事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就当事人在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现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记者了解到,内坑镇对违规业主开出罚单后,还组织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业主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让业主了解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和“飞线充电”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强化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电池容量大,若电池老化、绝缘层破裂或充电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短路、爆炸或燃烧事故,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该负责人提醒,针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或相关部门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单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将面临5000元至50000元罚款,个人则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引发火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10日至15日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受警告或罚款处罚;若违规停放导致火灾并构成犯罪,如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编辑:孙萌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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