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近日,记者从泉州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鲤城持续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执法行动,推动辖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化运行。
执法人员发现,2024年以来,泉州利阳油脂商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鲤城区常泰街道仙塘社区仙塘中路7号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处置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根据相关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10月15日,鲤城区英美茶馆在美食街151号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的易腐垃圾交由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个人收集运输。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根据相关规定,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其产生的易腐垃圾交由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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