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13日,海都记者从泉州交警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4年10月18日起对以下市政道路的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1.通海大道与支十四路交叉路口
2.通海大道与荣兴街交叉路口
3.东海大街与通海大道交叉路口
4.通海大道与大兴街交叉路口
5.通海大道与海丝大街交叉路口
6.海丝大街与经五路交叉路口
7.通海大道与丰海路交叉路口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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