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赵美缘
为预防和减少因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大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12月12日8时17分许,惠安交警大队崇武中队联合辖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在崇武中学路段执勤时,查获袁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8800千克,实载149570千克,超载206.5%。
12月15日11时许,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联合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在省道321线洛江区路段查获郑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66170千克,超载113.45%。
12月15日晚8时52分许,安溪交警大队湖头中队民警在安溪县剑斗镇路段查获苏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94740千克,超载205.61%。
12月17日10时30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鲤城区江滨南路路段,查获熊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65160千克,超载110.19%。
12月18日1时20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24线台商区路段执勤时,查获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8800千克,实载90180千克,超载84.8%。
交警提醒,车辆在超负荷的情况下上路行驶,不仅会影响车辆控制性能、挤占车道、发生货物遗洒,还会增加轮胎压力,导致爆胎、制动失灵等风险。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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