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11月11日凌晨0时许,泉州台商区公安分局东园派出所协同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察同志,我在街上发现了一只长相奇特的“大灰鸟”,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11月10日23时许,泉州台商区公安分局东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廖先生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其在街上无意间发现了一只“大灰鸟”,看起来很是特别,怀疑其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怕被人掳走,廖先生还特意找来纸箱将这只“大灰鸟”暂时安置,不料小家伙并不领情,直接将廖先生的手抓破了。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只“大灰鸟”长着尖尖的长嘴、脚趾细长,小家伙精神状态良好,一双圆溜溜的眼睛警觉地望着四周。经过搜索辨认,民警初步判断这只“大灰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这只夜鹭并无外伤,可能因近期天气变化加体力不支等因素落在路边,民警找来食物和水投喂,确认其具备放飞条件,随即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发现野生动物切不可盲目圈养或自行放生,可拨打110或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妥善处置。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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