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刘超峰
近日,惠安县消防救援局对辖区一家存在生产与居住场所混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
据介绍,前期惠安县消防救援局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惠安县城南工业区某企业厂房二楼设置住宿区域,存在明显生活居住痕迹,生产与住宿区域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存在严重火灾风险。
经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引导,该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三合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承诺立即整改,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编辑:李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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