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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罚!

2024-11-07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政策的不断落地,注册登记手续不断简化,为经营主体提供了便利的营商环境,但个别中介机构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受利益驱使,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登记。


11月6日,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通过闽政通自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交的经营场所的产权信息为“租赁”,而当事人并未实际租赁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系当事人自己随意提交上传的虚假材料。该餐饮店同时还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开展外卖经营活动,在平台上传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非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系当事人自行伪造的。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及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登记、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被石狮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和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市场准入规定,树牢诚信经营理念。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伪造、变造证明文件的行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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