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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泉州3家单位被处罚!

2024-06-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黄阿兰


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火灾发生时,将严重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逃生,造成严重后果。6月18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3家占堵“生命通道”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


晋江一彩印公司占堵消防通道,罚款5000元


近日,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彩印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开发区一公司封闭安全出口,罚款7160元


泉州市大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雅泰路4号厂房A栋。日前,开发区大队监督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房车间西侧安全出口被上锁,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人员现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说明了存在隐患的严重性,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一定要保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同时依法作出罚款716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已将存在的隐患整改完毕,并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南安一公司存在多重消防隐患,罚款36800元


日前,南安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福建某纸业有限公司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为严肃消防法律法规,严厉惩处消防违法行为,南安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上行为合并执行,处以罚款368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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