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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垃圾,泉州一小吃店被罚!

2024-02-07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2月5日下午,泉州鲤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西街215号闽南小吃老铺店员郑某未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在店前乱倒生活垃圾。经教育,该店员认识到错误,并当场自行清理整改,但其行为违反《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规定,即任何个人应当维护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进行罚款。


记者采访了解到,西街作为泉州古城重要街区,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游玩,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垃圾产生量最高达30吨∕天。为了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去年8月,鲤城区城管局会同街道、社区以及刺桐鲤市政公司逐家进行入户宣传,与商家签订垃圾投放承诺书,每天由刺桐鲤市政上门收集垃圾,商家在指定的时间内(10:00—12:00,14:00 —23:00),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在相应的垃圾收集桶内。


2月6日上午,鲤城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综合执法队、局执法大队和中山路精细化管理中队,再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开展西街两侧店面“责任区三包”专项整治,对商户乱堆放、乱倾倒油水、当街清洗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累计纠正劝导28次,对西街106号和189号违规排放油污行为也开具市容提醒单。



编辑:潘潘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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