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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泉州鲤城发布消防产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6-08-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为维护消防产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泉州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区消防产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区所有消防产品经营者开展合规提醒,明确经营红线、规范经营行为。


告诫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聚焦消防产品销售领域突出价格问题,从守法经营、明码标价、合规售品三个方面划定经营准则,引导辖区经营者诚信自律、合规经营。


告诫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消防产品必须明码标价,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不得相互串通、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严禁各类推动消防产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监管部门提醒,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编辑:李焕泉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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