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是围绕解决科技成果工业化、商品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的中间试验验证,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11月12日,记者从泉州市获悉,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印发《泉州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简称《措施》)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该《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它的出台制定旨在加快推动泉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发展,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中试验证平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鼓励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建设
《措施》提到,鼓励县(市、区)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工信局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整合项目、人才、资金和创新平台等资源,推动在各类科技园区(基地)和产业园区(基地)布局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在泉州承担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中试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具有行业特色、满足创新场景应用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中试验证平台(基地)管理制度,对中试验证平台(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及政策支持。
给予中试验证平台(基地)设备购置与运营补助。对经认定的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按非财政资金购置设备软件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实际运行后,进行运营绩效评估,择优按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运营主体补助,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
加强对中试验证全链条服务支持。鼓励利用现有科研及试验设备,为产品研发提供中试验证服务,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支持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基地)与科技服务机构联合开展中试验证需求征集、供需对接,提供技术方案论证、技术成熟度评价、知识产权评估、技术交易等专业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技术经纪(理)人以及经认定的技术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强化对中试验证平台(基地)金融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和国资投资机构投资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基地)。鼓励泉州市天使、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大对我市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及项目投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投资机构为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中试验证项目申报中长期特别国债项目,鼓励泉州市保险机构将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及项目纳入科技保险范围。
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源头成果供给
《措施》明确,鼓励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基地)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创新联合体,支持依托泉州市建立的异地研发孵化机构(平台),嫁接利用先进地区、科创高地优势创新资源,引进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市场应用前景好的科研成果在泉州市进行中试验证,符合条件的纳入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支持中试验证创新产品应用。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基地)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清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开发“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的“三首”产品,按“三首”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促进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孵化。支持和推动中试验证平台(基地)试验验证的成熟技术成果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作价入股进行产业化应用,符合条件的给予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支持企业类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及孵化的科技企业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培育,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鼓励引育中试验证专业人才。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引进从事工程化技术试验开发的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港湾计划”政策支持对象和科技特派员给予扶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其科研人员从事的中试验证工作任务,纳入科研绩效考核和奖励范围。
优化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市场化运营体制机制
《措施》提到,鼓励有条件的中试验证平台(基地)组建法人实体机构独立运作,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灵活化用人机制,探索创新研发及服务模式,通过合作研发、共担课题、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市场化途径,提高研发及服务效能。
加强对中试验证平台(基地)行业指导工作。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服务职能,建立审慎包容的审批和监管机制,针对中试项目周期短、工艺和装置变更频繁等特点,建立有利于中试验证项目实施的中试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开展数字技术场景应用,开展网络协同中试,开展中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建立科技、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及应急等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中试验证平台(基地)重大事项、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调度。推动各类科技和产业园区(基地)将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建设纳入规划布局,在场地、用能等方面审批给予优先支持。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工信等部门建立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基地)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运营绩效考评激励,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中试验证项目实施的营商环境。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牵头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基地),组织实施中试验证项目,对受市场风险、技术路线选择失败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中试验证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失败,但相关部门和单位勤勉尽责、决策合规的,可予以免责。
编辑: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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