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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六类人员上调20%!

2024-07-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7月16日,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泉州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该政策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的对象为:在泉州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或仍在就业岗位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列入补贴对象。培训和评价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在补贴标准方面,六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其中,初级工(五级)每人84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2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800元;技师(二级)每人24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6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600元。


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职业(工种)分类提高。综合服务类提高20%:初级工(五级)每人84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2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800元;技师(二级)每人24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6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600元。生产制造类提高30%:初级工(五级)每人91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3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950元;技师(二级)每人26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9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650元。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技师班每人每年7000元、高级技师班每人每年8000元执行。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25元。参加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人。对参加就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的脱贫人员,培训期间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500元。培训促进就业奖补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单位补贴。


编辑:一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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