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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街头追逐竞速,泉州两人被拘役!

2025-04-13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黄晓峰


加速过弯、躲闪腾挪、竞速追逐......这些电影中才能看到的飙车画面,竟出现在泉州市区街头。但不同于电影艺术效果的令人赞叹,现实中的上述飙车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泉州鲤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案件回顾】

二人街头超速飙车

虽未造成事故但已构成犯罪


2024年9月12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驶至泉州市区宝洲街与田安路交叉路口,欲拐入宝洲街时,遇被告人邱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从右侧加速超越。二被告人从上述地点经宝洲街驶至泉州大桥,并在途中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随意加塞变道等直至驶离泉州大桥。


其间,二被告人在宝洲街与温陵路路口处约定飙车。经鉴定,在丰泽区宝洲街宏泉大厦路段(限速 50km/h),二被告人的行驶速度均约为107km/h;在泉州大桥中段(限速 50km/h),被告人李某的行驶速度约为169km/h,被告人邱某的行驶速度约为150km/h。二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未造成事故发生。


【法院审理】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二人犯危险驾驶罪被罚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邱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在城市繁华路段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鲤城法院依法判处李某、邱某拘役,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违反道路安全法

将受罚获刑


法官提醒,车辆在高速行驶中,驾驶人的敏锐视野范围变小,增加车辆失控风险;而频繁、强行更换车道,会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严重干扰。因此,驾驶人在道路上加塞变道,竞速追逐,将急剧增加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概率。这不仅违反我国道路安全法,需受到行政处罚,更要接受刑法的惩罚。



编辑:潘潘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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