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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7毛6,泉州一企业收到律师函!

2024-04-12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俞志村 文/图


近日,位于泉州海丝产业园的昊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因拖欠物业费7毛6,收到了上海协力(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的律师函。


该律师函声称: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泉州市海丝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海丝运营公司”)委托,现就您欠缴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之事宜,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郑重致函您。


根据海丝运营公司提供的资料,本律师了解到以下事实:


海丝运营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您和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园区全体租户提供了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书面文件约定,您应及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但截至2024年4月1日止,您已拖欠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0.76元。


具体欠费如下:


1.电费 2024.1.1—2024.1.31 0.76元


总计:人民币(大写)柒角陆分,¥0.76元


本律师认为:您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违约。


鉴于上述事实,本律师代表海丝运营公司,特函告您:


请您务必在2024年4月7日前向海丝运营公司支付前述所欠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律师函还附上了海丝运营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昊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收到的律师函


4月12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昊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海丝产业园的办公室,只见大门紧闭。


办公室大门紧闭


拖欠7毛6的物业费,为什么要发律师函?泉州建筑服务产业园海丝产业园运营公司总经理王淑萍女士说,昊泓(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从去年12月与泉州市建筑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物业费、租金等共欠债51733.24元。该公司是受泉州市建筑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产业园进行管理的。


王淑萍女士出具的缴费通知单显示,该公司已欠费51733.24元


4月12日上午,吴迪律师就此称,为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发律师函是严格按照与客户核对的欠款金额发函,该函中所欠电费金额是与客户经办人员再三核对确认过的,昊泓还有拖欠租金和物业费等费用的催收函件要等客户财务核算过金额后再继续发函。


昊泓(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尚友青就此说,该公司去年底有签这个租赁合同,但一直没有入驻,上述费用就没有交纳。


记者随后就此采访泉州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该科负责人没作回应。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王进南称,泉州建筑服务产业园海丝产业园运营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的办法要回欠款。


编辑:余泓妍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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