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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7家经营单位被责令整改!

2024-01-18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使用照明设施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行为被禁止。为贯彻落实《办法》实施,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近日,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以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其他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生鲜肉菜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依法责令改正,要求其使用合规的照明设施。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其他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50余家,责令整改7家。



接下来,洛江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办法》相关规定,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使用合规的照明设施,同时向消费者科普“生鲜灯”分辨方法, 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编辑:余泓妍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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