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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苏芮”过后,泉州多措并举推进灾后恢复工作

2023-08-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8月2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泉州通过出台方案针对9个方面、给予金融助力15条措施、减免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方式,扎实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针对9个方面,实施恢复重建方案


日前,《泉州市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提出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电力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供排水等市政设施、农村住房、水利设施、企业恢复灾后生产、农业恢复灾后生产、公共服务设施等9个方面的灾后重建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受灾高速公路1个月内完成修复,国省干线一般水毁点1个月内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年底前完成修复,农村公路通乡公路、通村公路一般水毁点3个月内完成修复,重大水毁点年底前完成修复。


电力基础设施方面,电力故障排查与抢修在8月1日前完成,3天内实现乡镇、村应急供电,7天内全市恢复正常供电。今年12月初完成受灾地区电力网络的恢复重建,年内全部完成城乡低洼地配电站房搬迁。


通信基础设施方面,要求3天内实现乡镇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0天内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5天内基本恢复正常通信。


供排水等市政设施方面,要求2日内基本恢复供水,灾害特别严重的5天内恢复供水;排水防涝设施的修复整治1个月内完成。同时,要举一反三、及时复盘,下决心研究解决历次灾情易积易涝点和城市低洼地带的排水畅通问题。


在农村住房方面,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按规定享受规费减免、农村旧宅基地复垦、设施配套、保险理赔、建材供应、社会帮扶等多种方式对受灾重建户给予支持,在2024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并全面搬入新居。


水利设施方面,要求农田灌排工程于2024年春耕前全部完成修复重建;防洪排涝工程于2023年底前完成堤防修复;水库工程于2023年11月前完成应急加固并验收。


企业恢复灾后生产方面,要求各县(市、区)要坚持分类指导,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停业)或半停产(停业)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支持企业加快厂房、门店、电力设施、受损设备的检测鉴定、维修、采购,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较轻的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受严重损失损毁的,1个季度内恢复生产经营;厂房、门店、机器设备等遭受严重破坏的,在半年内完成重建和恢复生产;灾情特别严重、需在原址重建或异地搬迁改造的企业,尽快重建。


农业恢复灾后生产方面,农作物改种补种在1个月内完成;局部损坏的水产育苗、养殖设施、渔船和休闲渔业设施在2个月内完成修复,严重损毁的3个月内完成修复;局部损毁的渔港设施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严重损毁的5个月内完成修复;农业设施大棚重建在灾后3个月内完成。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尽快全面恢复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教育、卫生、养老、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经评估需恢复重建的应在2024年春节前重建并恢复使用。中小学校舍受灾受损的,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修复。


15条措施,给予金融助力


另一方面,泉州从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给予出口信用保险特殊支持、做好受灾企业续贷保障等15个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重建的服务保障力度。


其中,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受灾客户清单管理,做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确保需求得到快速响应。要简化理赔流程,鼓励推广“两免”服务(免现场查勘、免气象证明),为提供抢险救灾、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车辆提供优先理赔通道。


在灾后30天内,出口信保泉州营业部对因灾情影响,无法及时申报、缴费、索赔的出口型企业,支持采取特殊申报受理操作,给予最长60天保费缓缴期限,允许其生产经营恢复后通过常规程序补报理赔手续,并优先支付赔款及转付追回款。


在信贷资金保障方面,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将安排再贷款再贴现资金100亿元,优先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受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票据贴现融资,并重点向南安、晋江、安溪等受灾严重的地区倾斜支持。


减免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泉州市税务局整理发布自然灾害发生后可以享受的税费政策,方便企业、市民对照享受政策扶持。


据了解,此次梳理的税费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根据其实际损失程度予以计算,自遭受自然灾害当年起,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减免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在车船税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此外,政策还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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