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今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结合市直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38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月10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报名。
据介绍,本次计划招聘的38名教师,其中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4人、泉州市农业学校2人、泉州一中5人、泉州五中6人、泉州市晋光小学11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6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1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1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人。招聘对象共有5类: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第3类:尚未签约的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
第4类:尚未签约的2023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第5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教师: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在人才福利待遇方面,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见习编辑:严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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