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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最新通知!住宅区、楼宇更名审批有变化!

2024-03-31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日锦 林良标


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规定和《泉州市住建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办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综〔2024〕21号)要求,现就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市、县(区)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相关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住建部门承接办理。


自4月1日起,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简称“统管区”)和泉州开发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其他县(市、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编辑:孙萌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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