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未批先设户外广告 ,丰泽一业主被依法强拆,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026-07-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通讯员 吴建南 文/图


近日,泉州丰泽区城管局发布一起依法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招牌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广大经营业主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据介绍,丰泽区东湖街道某大厦业主未经批准,擅自在二楼与三楼之间的外墙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丰泽区城管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因该业主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整改,丰泽区城管局东湖中队联合东湖街道城管办,组织20名城管人员及10名专业工人,对该处户外广告招牌实施拆除。拆除作业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拆除面积约300平方米。


工人在拆除违建的户外广告招牌


丰泽区城管局提醒,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不仅影响城市市容环境,部分广告招牌因年久失修存在锈蚀、脱落等安全隐患,同时可能遮挡建筑逃生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将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此外,违规设置广告牌还将面临依法拆除、罚款等行政处罚,拆除及清理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丰泽区城管局表示,结合当前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商户及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广告设施,共同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祖龙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