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黄晓蓉 文/图
夏季烈日炎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遮挡阳光,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了遮阳(雨)伞。连日来,海都记者走访发现,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频现街头。泉州交警表示,各地已明文禁止电动车装伞,但仍有不少骑手心存侥幸,私自装伞。记者调查时还发现,一些电动车配件店也公开销售、安装各类“三无”遮阳伞。

电动车遮阳伞随处可见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遏制因加装遮阳伞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泉州交警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走访: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频现街头
昨日(8月23日)上午,海都记者在泉州鲤城区浮桥街道一商业楼电动车停车区,就看到两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一辆电动车的遮阳伞是用一根铁管固定在车把上,尾部加长到车尾位置,且伞上都有伞尖,一旦发生追尾事故,这些伞尖很容易对后车车主造成伤害;另一辆电动车的遮阳伞如同给电动车加了一个帐篷,使电动车看起来很“大只”,容易造成剐蹭。

鲤城区浮桥街道一商业小区雨伞类遮阳伞

鲤城区浮桥街道一商业小区雨伞类遮阳伞
记者走访发现,频现泉州街头的遮阳伞大多是带帐篷这一类型的。在鲤城区明发酒店环岛位置,记者便看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加装帐篷类遮阳伞的电动车;在晋江桥南望江路,记者看到一名女子载人骑着一辆加装帐篷类遮阳伞的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的快车道上,且为了加装遮阳篷,电动车的后视镜也被卸掉,后面不少轿车在按喇叭,女子只能回头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非法加装遮阳伞,遮了太阳,却遮了视线;挡了风雨,却丢了安全。”作为每天骑电动车上班的市民陈女士,她呼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电动车车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加装遮阳伞。
调查:遮阳伞五花八门
不少商家公开销售、安装
记者连日走访鲤城区常泰街道、丰泽区北峰街道和洛江区等地,发现电动车加装的遮阳伞,造型五花八门:有的遮阳伞用一根铁管固定在车把上,尾部加长;有的遮阳伞前后都有固定装置,如同给电动车加了一个帐篷;有的遮阳伞伞架纵向贯穿车身前后,伞篷可向两侧收放。
昨日(8月23日)下午,记者走访洛江区时,一家电动车修车店正在为顾客安装遮阳伞。老板介绍,便宜的遮阳伞一把45元,贵的70元。记者注意到,伞上并没有任何品牌、厂家等信息。记者轻轻晃动已安装好的遮阳伞,整把伞就开始左右摇摆。老板坦言,这些遮阳伞最怕起风的天气,无法保证绝对安全。
“自己带伞,装一把收20元,店里直接买,收70元。”鲤城区常泰街道一家电动车修理店老板说,他知道电动车装遮阳伞是违法的,但夏天经常有人过来询问店里是否有安装,他觉得有钱赚,便也跟着售卖或帮忙安装。
体验:遮阳伞不易控制平衡且影响骑车人视线
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实际效果如何?记者来回骑行约1公里的路,觉得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比普通电动车更难控制平衡,风稍微大一点,总觉得伞在摇晃。因前方有一层塑料玻璃遮挡,记者觉得视线很受影响,行驶途中看东西很模糊,而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则完全被固定杆及伞罩遮挡住。至于遮阳方面,此时太阳斜射,手臂和腿部还是免不了要暴晒。
泉州交警介绍,电动车违规装伞危害大,损人不利己。安装遮阳伞不仅遮挡驾驶人的部分视线,扩大视觉盲区范围,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还限制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同时,违法加装遮阳伞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擦碰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且此类遮阳伞支架多由硬塑料及金属制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部门:加装遮阳伞
不仅违法还危险
泉州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能超出车轮,后端不能超出车身0.3米。《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也规定,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已登记的技术数据,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综上所述,加装遮阳伞已构成擅自改变车身结构的违法行为。
天气热,除了给车装遮阳伞,还有很多电动车主把自己“武装”起来避暑,对此,泉州交警提醒市民,有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穿戴各种遮阳的面纱、遮阳帽、护肩等衣物,有的甚至裹得严严实实,这样不但在驾驶过程中难以对路况进行观察,调整衣物时也容易发生危险。
见习编辑:严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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