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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万袋!泉州海关查获首起调味料侵权案件

2024-04-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实习生 周钧迎


4月24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4月19日,经KNORR(家乐牌)、AJINOMOTO(味之素牌)商标权利人来函确认,之前泉州海关查获的13.9万袋涉及两个品牌的调味料为侵权商品,权利人同时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这也是泉州关区史上首次查获调味料侵权案件。此举有效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口岸营商环境,维护了“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海关关员首次查获侵权酸汤粉(吴静锋 摄)


此前,泉州海关关员在石湖港区对某公司申报出口的拖鞋、支架、纸箱等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有KNORR(家乐牌)酸汤粉73125袋,AJINOMOTO(味之素牌)味精38880袋及炸鸡粉27118袋,合计三种调味品共13.91万袋未向海关申报,且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证明。后经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目前,该批货物待进一步调查后处理。


海关关员首次查获侵权炸鸡粉(吴静锋 摄)


知识产权保护是海关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以及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泉州海关以开展“龙腾行动2024”为契机,保持打击侵权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以法治方式营造良好口岸营商环境,助力泉州外贸提质增量。截至4月19日,泉州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物品89批,查扣货物/物品14.29万件,涉及干电池、鞋类、服装、调味料、手机配件、包袋、袜子等商品,涉及家乐牌等21个品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泉州海关在晋江陆地港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洪森森 摄)


在此,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经营企业,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共同维护“中国制造”的良好声誉。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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