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4月4日下午3时3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接指挥中心派警称:在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2244公里(快到泉州晋江池店收费站)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与驾驶人取得联系,得知两辆车均能正常行驶,当天正值清明小长假,高速公路上车流量较大,情况十分危险,为保障司乘人员安全,民警第一时间通知驾驶人将车辆开到安全地点等待民警前来处置。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当天驾驶白色小轿车从漳州出发准备去福州玩,下午3时25分许,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睡着了,导致车辆处于“无人驾驶”状态,于是追尾上前方一辆银灰色越野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调查得知,张某在驾驶机动车前吃了感冒药,在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后犯困睡着了,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所幸车上人员都没有受伤。
新闻多看点:服用感冒药后,能驾车吗?请别忽视“药驾”
世界卫生组织曾列出七大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包括抗组胺药、抗抑郁焦虑类药、镇静催眠类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癫痫药、降血糖类药。
有医生对一些常见药品及不良反应进行了梳理,并指出,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不止这七大类。“例如服用左氧氟沙星、甲硝唑、替硝唑等药物,也会出现头痛、眩晕等情况。治疗心衰的地高辛,服用后还可能出现色觉异常。另外不少人以为,喝中药能避免这些问题,事实并非如此,像天麻有镇静催眠作用,而人参可能升高血压导致头晕。”
许多交通事故中,人们都误以为只是个人身体疲劳或精力不济,却没想到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服药。平时应提高警惕,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1.就诊时,主动表明身份:“我是司机”或“我开车上班”,提示医生尽量避免或尽少使用会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取药时可询问药师注意事项并认真听取药师建议。
2.每次用药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如果说明书中有嗜睡、头晕、视力模糊、低血压、低血糖等不利于驾驶的不良反应,或者注意事项中有“服药期间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机动车、操作精密仪器”等字样的药品,服药后应避免驾车。
3.若药物本身对服药时间无要求,可调整给药时间,让服药时间和驾驶时间间隔尽量远。一般情况下,对驾车有影响的药物在开车前4小时内慎用,服用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
4.对于糖尿病患者,服药后必须要按时、按量吃饭,以免引起低血糖反应。
5.不得擅自加大给药剂量。
6.服药期间如果出现异常,尽可能去医院请教医生,不要勉强开车,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开车上路需谨慎
酒驾不能有
“药驾”也别忽视
综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公众号
编辑:肖肖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