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2月1日,记者从南安法院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连日来,该院开展涉银行贷款等金融案件的“冬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攻坚一批涉金融纠纷执行案件。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11人,执结案件4件,扣押车辆1辆,涉案执行标的额150余万元,执行到位金额37万余元。其中,当场履行完毕2件、和解2件。
案例1:
“拘传+拘留”双手抓,强制执行有力度
张某于2016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未能如期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南安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主动履行,该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多次督促其还款,但张某不为所动。
近日,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将其传唤到院调解,但其仍不予理会,鉴于张某的拒执行为,南安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案例2:
“拖欠+隐瞒”不偿还,强制扣车不手软
在某银行与牛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南安法院判决牛某偿还银行借款20万元,牛某拒不履行,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查控,发现牛某名下有一辆闽C牌小客车,承办法官向其发出交付车辆通知书,牛某却隐藏车辆,拒不交付法院处置。于是承办法官对牛某出入场所进行摸排,最终锁定车辆停放位置。行动当日,顺利扣押了该涉案车辆。

牛某的车辆被扣押
案例3:
“细心+耐心”促和解,善意执行有温度
某银行与黄某因银行卡纠纷诉至南安法院,涉案金额2.3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行动当日,承办法官对黄某予以拘传,但考虑该案涉案金额较小,若调解成功便有当场履行的可能,承办法官便主动约谈双方,对黄某做起思想工作,最终黄某当场支付借款本息2.4万元,该案予以顺利结案。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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