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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法】债权人死亡,借款会否“清零”?

2025-05-30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林海岚


生活中朋友借贷的情况常常有之,但如果出借人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日前,洛江法院审理一起这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介绍,泉州的黄某甲等6人诉称其亲属杜某某,生前向王某某出借37500元,并由王某某出具借条一张交由杜某某收执,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但王某某却未依约还本付息。


2020年,杜某某意外死亡。2024年,杜某某的父亲杜某戊亦死亡。故杜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及杜某戊的法定继承人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某归还借款本金3750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主张债权的民间借贷纠纷。杜某某与王某某之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事实清楚,应予认定。因杜某某已死亡,且未发现其生前有订立遗嘱,故杜某某对王某某享有的借款37500元及其利息的债权,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女儿、母亲、父亲共同继承。


继承发生后债权分割前杜某戊去世,其继承杜某某的债权的份额由其配偶、儿子、女儿共同继承,该债权由几人共同共有。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37500元及相应的利息。


法官表示,出借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的当然消灭,作为遗产的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其继承人继承债权后,有权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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