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陈旖旎
8月11日8时55分许,郑某驾驶车牌号为闽C5***R的白色小型汽车沿沈海高速从泉州往厦门方向行驶至2244公里(池店出口)处,与万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赣C5***5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车内人员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事故车辆
经查,事发时,郑某驾驶车辆要从惠安去晋江,导航让她在池店下高速,此时的郑某注意力不集中导致导航提示她右转下高速的时候她已经过了池店出口匝道,但她仍从第二车道连续变道至第四车道,被第四车道正常行驶的万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
郑某因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开车上高速,应当在出行前规划好路线,行车途中要保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在需要下高速、进服务区或进互通匝道时,至少提前一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变道时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认安全再变道,且每次变道仅跨越一条车道,变道后需稳定行驶一段距离后再进行下一步变道操作。不论是因何原因错过路口,都应毫不犹豫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收费站重新调整路线,切不可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
编辑:潘泽彦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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