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5月28日,记者从南安法院获悉,在该院依法审结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特别程序案件后,热爱足球的南安少年小阳(化名)的护照办理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不久之后,他将有望首次代表学校踏上国际青少年足球比赛的绿茵场。
“我终于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国外踢球了!”近日,接过法院裁判文书时,小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起看似普通的指定监护案件,背后却承载着一个少年追逐梦想的全部重量。
小阳是南安的一名在读小学生,父亲于2021年不幸去世,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上均未登记生母身份信息。多年来,他实际由祖父母抚养照顾,并在足球运动上展现出浓厚兴趣与天赋。近期,他有望代表学校参加国际青少年足球比赛,但在办理护照出境手续时遇到了障碍——根据规定,未成年人出国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申请,而小阳的法定监护人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为此,小阳的祖父向南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指定自己为小阳的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书面审查。为查明小阳生母情况,法官先后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小阳就读学校及当地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穷尽调查手段仍无法明确其生母身份。
法院同时查明,申请人黄先生作为祖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固定住所,身体相对健康,其妻子亦愿意协助照顾,具备良好的监护能力。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夫妻俩不仅保障了孩子的生活与学业,更倾注心血支持其发展足球特长。在征询意见时,已年满8周岁的小阳明确表示,愿意由祖父担任监护人。
综合考量后,南安法院认为,黄先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其申请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能有效保障小阳的生存、发展及各项合法权益。法院遂依法判决指定黄先生为小阳的监护人,同时明确:如日后小阳的生物学母亲出现,仍有权通过法定途径申请变更监护人。
“指定监护不是冰冷的顺位递补,而是一次以孩子为中心的司法判断。”承办法官表示,这份判决将祖父长期抚养的事实上升为受法律保护的监护关系,为孩子构建起一张稳固的成长防护网。
目前,小阳的护照正在办理之中。这名热爱足球的少年,即将带着司法的温暖与守护,向着更广阔的国际赛场出发。
编辑:周德庆
审核: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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