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李晓澜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对1起过失引起火灾的1名火灾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
8月10日,石狮市凤里街道一店面发生火灾,经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因店面的油锅过热引燃灶台抽油烟机油渍进而引起火灾,由于店主李某未定期对灶台抽油烟机的油渍及时进行清理,且在油锅炸鱼的过程中离开未予看护,从而导致火灾的发生,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完成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充分认识到由于自身消防意识不强而导致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接受了处罚,表示以后将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场所内部安全。
编辑:陈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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