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刘薇 文/图
办卡容易退卡难,预付式消费的“退款拉锯战”再次上演。5月14日上午,市民张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880反映,她在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办理了价值4980元的保健项目,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消费,希望商家退还剩余款项,却在退款金额上与商家产生较大分歧。
据张女士介绍,去年底,她在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办理了一套保健项目套餐,共计24次,花费4980元。近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到店接受服务,张女士向店家提出中止服务并退还剩余款项。
“从办卡到现在,我只享受了6次服务。”张女士说,按消费次数结算,已消费6次,剩余18次未享受。她认为,商家应退还约3800元。
然而,商家最初给出的退款方案令她难以接受。“对方测算后说只能退1500元,后来我多次沟通,他们提高到2000元。”张女士坦言,这与自己的心理预期仍有较大差距,“我还是觉得吃亏了。”
针对张女士的诉求,记者随后联系了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是在活动期间办理的套餐,享受的是优惠活动价。除了24次服务外,当时还附赠了4件单品:爽肤水、乳液、隔离霜和眼部精华液。
“这4件单品每件公司标价都在500元到1000元之间,价值比较高。”该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提出退款后,店家一直在积极处理,但要求她退还活动附赠的4件单品,“问题是这4件单品她已经使用过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按照剩余次数折算后,再扣除4件赠品的价格以及6次服务过程中消耗的产品成本,商家最初测算只能退还1500元。因张女士不同意,经过多次沟通,店家又向公司上级部门申请,将退款金额提高到2000元。
5月14日下午,这起预付卡退款纠纷终于有了结果。经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与张女士进一步协商,店家最终同意退还2500元,双方达成调解。

张女士与商家达成调解
针对消费者在促销活动期间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洪表示,若消费者购买美容保健服务后,在服务体验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擅自违约、单方终止合同,且商家不存在过错,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就已享受的服务及促销活动中附带的赠品,按照合理价格支付费用。具体而言,消费者需对已接受的服务部分,以及促销活动中随附的相应赠品,按合理价格进行结算。该合理价格应由消费者与商家协商确定。
编辑:周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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