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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多所幼儿园开设托育班

2024-05-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直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市直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各市直小学计划招生2105人,市直幼儿园计划招收46个班(含托育班)。今年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在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优化调整。市直小学继续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家长通过闽政通“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市直小学:

新增两校招生


据介绍,今年秋季市直小学新增泉州市晋光小学滨海校区市二实小城东北校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泉州市实验小学360人;泉州市晋光小学850人(南俊校区270人、东海校区490人、滨海校区90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490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405人(丰泽校区180人、城东北校区225人)。各市直小学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继续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一年级招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


今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招生日程安排与去年一致。5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学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7月1日—7月4日,各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各类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此外,今年延续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市直小学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根据学校学位状况、高层次人才意愿等协调安排学校接收入学。在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台胞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中国籍),外籍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小学就读的,将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各学校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泉州市实验小学


东至:广平仓单号1-31号,南俊新街A区1-5号楼,B区1-6号楼,东街10号区以西。

南至:东街双号2-146号,西街北侧2-52号以北。

西至:新街双号延伸至后孝悌巷单号以东。

北至:爱国路单号1-11号至县后街拐米仓巷1-11号(含米仓小区)以南。


泉州市晋光小学


南俊校区:

1.海清居委会:南俊路以西,中山中路以东,打锡街以北,承天巷以南。

2.和平居委会:南俊路以西,中山中路以东,承天巷以北,镇抚巷、敷仁巷以南。

3.东华居委会:南俊路以东,西边巷口以西,鹦哥山路口南俊路156号以南,桂坛巷以北。

4.百源、清华居委会:龙宫1、2号楼,百源新村5-8号楼,干休所宿舍楼,人民医院宿舍1-5号楼及以北地段。

5.清正居委会:范志巷以西,南俊路以东,九一路以北,桂坛巷以南;龙宫巷以西,路下沟以东,广孝口以北,九一路以南;邮政局以西,市总工会以东,九一路南边路面。

6.六四一台丰津路宿舍(仅限六四一台在编在岗职工的子女)。

7.一0五台丰津路宿舍(仅限一0五台在编在岗职工的子女)。


东海校区:

1.府西路以东、丰海路以西、滨海街以北、双垵街以南的住宅区(指海星小区1至21号楼,香缤国际御名苑1、2号楼)和行政中心办公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周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仅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2.府东路以东、滨海街以南、丰海路以西的住宅区(指香缤国际御嘉苑1至6号楼,御豪苑1至6号楼)。

3.双垵街100号海星小区二期(海星小区扩建项目一期)住宅区(指1、2、4、5、6、7号楼,仅限原拆迁安置户的子女)。

4.北星社区莲垵、坪上自然村(仅限原村民的子女)。


滨海校区:

1.泉州府东路以东、滨海街以南、丰海路以西的总部经济区配套住宅。

2.府西路以东、滨海街以南、府东路以西、大兴街以北范围内的泉州市公共文化办公区(仅限市直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1.二郎巷两侧(包括二郎后街)。

2.相公巷两侧。

3.金池巷两侧(包括庄厝埕)。

4.红梅新村(1-35号楼)。 

5.广平仓双号2-56号。

6.中营下、水心亭、五脚亭、培园公产(广平仓55号)、执节巷南段(单号1-13号、双号2-20号)及蜂尾埔。

7.泉州市委党校教师宿舍楼(广平仓65号)。

8.泉州财贸干校教师宿舍楼(二郎巷66号)。

9.崇福寺口及崇福寺后两侧原住户。

10.崇福路单号1-189号(民政、保险、福利院、崇福大厦)。

11.东街376号7号区(属红梅社区),东街348号8号区(属东升社区)。

12.学府街1至99号南一区1-17幢,学府街16号北一区1-2幢。

13.学府街132号7-9幢(原泉州师范学校宿舍),学府街126号3-6幢(原泉州师专宿舍),崇福路301号1-2幢(原泉州师专宿舍),崇福路271号1-2幢(原泉州机床厂宿舍),崇福路369号盛世领墅1-58幢。

14.南俊北路219号B区7、8号楼,南俊北路249号D区1号楼,南俊北路275号D区2号楼,南俊北路158号C区1至8号楼,南俊北路210号C区9号楼,南俊北路300号D区7号楼,南俊北路322号D区8号楼。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丰泽校区:

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


城东北校区:

1.前头社区原村民子女。

2.安吉路以东、丰海路以西、通源街以南、海韵街以北的住宅区(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

3.为尽量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拟采用随机摇号等方式招收位于安吉路以东、丰海路以西、海韵街以南、山海路以北范围内的保利城二期、水墨芳林住宅区(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以及美仙山花苑二期(南区)前头社区安置房的“三一致”户籍适龄儿童。


市直幼儿园:

多所市直幼儿园开设托育班


根据招生方案,今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上相同,并结合学位需求摸底和招生服务范围实地调研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进行适当、合理的扩大调整。


今年秋季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为: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8个班(含托育班);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10个班(井亭园区3个班含托育班、东海园区7个班);泉州市刺桐幼儿园5个班(刺桐新村园区3个班、崇福园区2个班);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1个班(丰泽新村园区4个班、城东园区7个班含托育班);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3个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7个班(含托育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2个班(含普通幼儿、特殊幼儿)。


市直幼儿园在完成招收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政策照顾对象以及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为进一步规范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与去年相比,今年秋季新增泉州市第三类别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幼儿园。此外,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根据招生日常安排:6月20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公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各市直幼儿园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


1.平水庙。

2.裴巷、后孝悌巷1-52号、土堀1-9号、打铁巷。

3.清军驿1-66号、破鼓巷1-6号、鞋巷1-16号、陈厝巷。

4.华侨新村1-5排。

5.爱国路北侧华侨新村1-11号以东至北门街15号,北门街西侧13-45号段、北门街西片区西A三栋楼、前孝悌巷南侧。

6.新街1-129号、小城隍、十一间林。

7.前驿内巷1-4号、后驿内巷1-37号、究史巷。

8.镇抚司、箭刀巷、炉下埕、威荣苑。

9.钟楼岗亭以北、威远楼以南的居民区。

10.台魁巷2-44号、大寺后付4号。

11.西街2-132号内的双号。

12.河岭巷1-19号。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井亭园区:

1.井亭巷。2.市直机关(仅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3.通政社区。


东海园区:

府西路以东,府东路以西,滨海街以北,泉州市行政中心11号楼以南行政办公区及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周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仅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刺桐新村园区:

刺桐社区;梅峰社区(除崇福路单号、崇福寺口民宅、学府街南一区、学府街北一区、师院宿舍以外);泉山社区的南三区、邮电宿舍、商业宿舍、希夷公寓。


崇福园区:

崇福路单号(红梅新村除外)、崇福寺口民宅、学府街南一区、学府街北一区、梅峰社区的师院宿舍。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


丰泽新村园区:

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


城东园区:

保利二期A区B区、水墨芳林住宅小区。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


1.金山社区。

2.市直机关处级单位(仅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1.东海湾太古二期、太古三期、东海湾丽园、翡翠园别墅区。

2.幼高专、东海湾实验学校、东海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子女)。


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


1.泉州市户籍3—7周岁的特殊幼儿(包括视障、听障、孤独症幼儿)。

2.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南埔社区的适龄普通幼儿。




编辑:潘潘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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