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近日,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名单公布,泉州人潘加声获评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1975年出生的潘加声,生前是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涂岭中队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2022年5月5日晚,潘加声同志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为保护同事安全,不幸遭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致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后于2022年12月3日因公牺牲,年仅47岁。
从警26年来,潘加声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忠诚履职、情系群众、无私奉献,在公安交管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他临危不惧、冲锋在前,2008年、2019年,在设卡盘查交通违法行动中,面对逆向冲卡和试图闯关的摩托车,潘加声挺身而出,为保护战友生命安全,却造成自己手指骨折、手臂刮伤。2011年至2015年间,潘加声牵头组建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首创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耐心、细心、爱心、交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成功调解结案交通事故纠纷5140起,连续五年协议履行率达100%,实现“零上访”“零上诉”,“五心调解法”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工作中的潘加声
他坚持几十年如一日为群众办实事,靠着一双“铁脚板”走遍了辖区的大街小巷,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活地图”。2020年在涂岭交警中队工作期间,他四处奔波协调公交公司为泉港六中学生开通爱心专车,彻底解决近200名偏远山区学生的返家难题。
潘加声公而忘私,清正廉洁,顶住各种“人情关系”压力,始终坚守底线、秉公执法,26年来,从未接受过执法服务对象的吃请,从未因办“关系案”“人情案”而受到群众投诉。他淡泊名利,婉拒了多次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机会,把机会留给年轻人。
潘加声的先进事迹经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2022年5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党委授予潘加声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6月6日,省公安厅给予潘加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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