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吴惠真
近日,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一物业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该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使用的5处SN65型室内消火栓的阀杆材料力学及耐腐蚀性能低于铅黄铜,经送专业机构鉴定,判定该小区的5处室内消火栓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针对该行为,消防执法人员依法下发《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然而,到期复查时,该物业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仍逾期未改,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为惩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罚款500元整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产品是保护生命财产的一道重要防线,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不但无法发挥救急作用,反而延误灭火时机,带来严重后果。广大物业管理公司要定期开展小区消防设施自查维保工作,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保障广大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陈悦瑶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