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7月24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近日,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公司报案,称其员工郭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应收运费账款240余万元。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快速侦破机制,全力侦破案件。
经初步了解,郭某在以卡车集市业务主管对外洽谈好业务后,将客户挂靠在其私自设立的凯某某公司,通过凯某某公司向卡车集市公司下海运订单,并将收取的客户运费据为己有。经统计,郭某涉嫌侵占卡车集市公司240余万元。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郭某将大量公司钱款用于个人花销。警方立即固定相关证据,循线追踪,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的位置,并于7月18日成功将其抓获。面对铁证,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共破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骗税等涉企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500多万元。
□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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