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通讯员 刘伟岗 文/图
近日,安溪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9月30日上午,官桥交警中队在龙门镇寮山村路段设卡时,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
当天早上,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营运车辆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陈某身上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核实,该车属于营运机动车,陈某持有A2驾驶证,明知营运车辆酒驾处罚严厉,仍心存侥幸酒后上路。面对询问,陈某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警示教育,讲明营运车辆酒驾的严重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营运车辆关系群众出行安全,营运驾驶人更应严守交通法规。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远重于普通私家车,一次侥幸,不仅面临拘留罚款,还将丢掉从业饭碗。广大营运驾驶员应坚决杜绝酒后开车,运输企业也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郭寿权
审核: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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