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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大字吸睛、小字藏坑”,泉州出手规范广告宣传

2026-07-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不少市民日常消费时,常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商家广告用醒目大字标注优惠福利、产品亮点,却以极小字体在角落隐藏限制条款、免责条件,看似划算的活动,实则暗藏诸多门槛。针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虚假引证、误导宣传等广告乱象,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专项倡议书,为全市广告行业立规矩、划红线,全面规范广告提示性用语使用,守护市民消费权益。


据了解,当下泉州广告市场存在不少隐形营销乱象。除了主次文字大小悬殊、关键信息刻意隐蔽的问题外,部分商家还存在“萝卜坑式引证”宣传问题,随意套用数据、报告佐证产品优势,甚至将模糊的概率性结论包装成绝对效果,通过行业无序内卷误导消费者,极大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相关消费投诉持续增多。


为根治各类广告宣传顽疾,引导行业诚信合规经营,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平台运营方等所有广告活动参与者,明确六大合规经营准则,全方位堵住广告宣传漏洞。


在文字宣传规范方面,严禁“明暗双标”营销。要求所有广告的核心卖点、关键信息必须清晰直白展示,补充说明文字不得变相修改、否定主宣传内容。无论是产品性能、规格成分等核心参数,还是餐饮、旅游、促销活动的优惠规则、交易条件、前置限制,都必须以消费者清晰可辨的字体、形式呈现,杜绝用微小字体、模糊语音隐匿不利条款。


针对特殊品类与新型广告,实行严格公示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类广告,必须醒目标注法定警示用语,严禁删减、弱化合规提示。同时紧跟营销新形态,明确AI生成广告需主动标注来源,使用AI虚拟人物、AI合成形象开展产品推广的广告,必须清晰注明AI生成标识,避免市民被虚拟宣传误导。


在数据与用语规范上,坚守真实底线。广告使用“第一”“最优”等绝对化用语,或宣传销量、市场占有率等数据时,必须明确科学的统计范围与统计口径,杜绝标准混乱、夸大宣传问题。倡导商家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广告用语轻微瑕疵,摒弃夸大造势的营销套路。


对于广告引证、自证内容,实现有据可查、客观透明。广告引用第三方调研报告、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完整标注出处,不歪曲、不夸大原文内容,杜绝以概然结论误导消费者。商家依托自有数据、自主实验做产品宣传的,需如实标注数据时间、适用地域、实验条件等限定信息,确保所有自证内容真实严谨、无虚假夸大。


此外,此次倡议明确全链条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共治格局。要求互联网平台、户外广告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审核把关职责,常态化排查站内、线下广告,及时下架、停止发布各类误导性广告。广告设计制作机构需优化宣传细节,提升提示用语、引证内容的辨识度,保证字号、色彩清晰醒目。同时督促调研机构坚守职业底线,严禁编造虚假数据、出具不实报告,为违规广告“背书”。



编辑:林威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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