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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韧性城市行动方案发布

2025-10-21 来源:智慧海都

N新华社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建隆/制图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


行动方案明确,探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夯实城市治理数字底座,筑牢城市安全新防线,创新城市民生服务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助力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到2027年年底前,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探索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地下管网“一张图”建设等工作,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明确数字档案数据标准、归档时限等要求,推动新建、改建设施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得到及时更新。对于存量设施,探索结合实施城市体检和专项体检等,完善设施相关信息。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布设物联感知设备,搭建安全监测平台,实现对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有效处置。


提升重点领域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布设和改造,完善设备运行维护机制。推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协同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健全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在防洪排涝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推动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增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城市管理韧性。


推进车路协同设施建设。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以智慧多功能杆为主要载体的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和城市云平台建设,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改善城市出行环境,助力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


提高物流配送及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智能化物流配送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提高住宅小区和楼宇等末端配送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应急物流体系,加强城市应急物资中转设施建设,提升应急状况下城市物资快速保障能力。


持续推进智慧停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探索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智能感知设施配置。鼓励地方建设城市智慧停车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完善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和共享、路线导航、无感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发展智慧住区

强化住区安全隐患防治


推进住区智慧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住区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推动智慧物业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出入住区人员、车辆等智能服务和秩序维护,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


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纳入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范围的城市,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儿童托管、家政便民、文化休闲等社区服务,优化设施布局,提高居民服务便利性、可及性。


强化住区安全隐患防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指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违规占堵、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不及时整改的按规定上报。


支持城市商业智慧化转型。推动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引导商业资源下沉住区,推动业态多元化、集聚化、智慧化发展。


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


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安全体检;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创新房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推动建立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公共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模式。


推动健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数字档案和隐患消除机制。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和底图,结合房屋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全面动态掌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底数,重点排查老旧住宅电梯、老旧房屋设施抗震性能、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登高作业面和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逐步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数字档案,并纳入行业基础数据库和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推动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健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消除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防雷、防火性能。


强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开展既有住宅传统家居产品的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



编辑:郭寿权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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