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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记录等将被封存”引热议,专家解读——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

2025-12-01 来源:智慧海都

N央视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一百三十六条确立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近日引发关注,其中,因吸毒有治安处罚记录也在被封存的范围内引发热议。


一边是每年超800万曾受治安处罚群体对“摆脱终身标签”的期待,一边是公众对“记录封存是否等同于纵容违法”“是否为特定人群开绿灯”的担忧,围绕这些热点问题,专家进行了解读。


涉毒行为分“违法”与“犯罪”,刑事犯罪记录不适用封存规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从法规中可以看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如吸毒、殴打他人、赌博等,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本身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并未被彻底删除;以吸毒行为为例,若仅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其记录适用封存制度;若因走私、贩卖毒品构成犯罪,则需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此封存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介绍,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贩毒或制造毒品是犯罪行为,刑法对这类行为的打击力度很大。吸食毒品是治安违法行为,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一些公众担忧,“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会侵犯自己安全权”。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吸毒人员的管理一直实行“动态管控”,公安机关会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回访、检测。


同时,专家表示,“公众的安全权需要保障,但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赵宏说,禁毒法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要提供社会复归的机会。不是说封存就意味着要对吸毒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轻纵,放弃了对吸毒行为的打击、对毒品的管控,不能把这两个事情纠缠在一起。


有多重法律防线,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


法学专家介绍,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限制性职业”问题,目前在法律层面已有多重防线,记录封存不会削弱职业准入监管。


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这些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比如幼儿园招聘时,可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记录虽被封存,但法定监管需求不受影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包涵说,违法记录,包括犯罪记录,实际上是被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登记在案的,并没有完全消除,“我们并没有建立前科消除这样的制度,从来没有说这个人基于这种封存,他之前的违法记录就消失了”。


包涵介绍,一些行政法规里,如道路交通管理法之类的行政立法里,已禁止吸毒者开校车或运送危险化学品等,拿驾照本身要受限制。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记录封存,并不影响执法机关依法登记吸毒人员,也不影响在戒毒的过程中对他们的信息进行保护。


封存记录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有人担心警方“不再通报艺人吸毒案件”,导致“涉毒行为隐匿化”,削弱警示效果。


专家表示,其实封存记录并不意味着保护某些特定人群,而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赵宏说,所有的有违法前科者,或是有犯罪前科的人,在宪法上也有人格尊严。它不是说对某一种人、某一类人的特别保护,而是对所有人的保护。封存的意义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就是法律从此前的重罚重刑,开始向法治文明转变。


治安记录封存制度为轻微违法者卸下“终身标签”,法学专家指出,这项制度彰显了法治进步。它既不是否定过去,也不是纵容错误,而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给真心悔改者一个重新开始的可能。记录可以封存,但人生必须继续。这项政策的深意,不仅在于保护个人隐私,更在于打破标签化的歧视,为迷途知返者点亮一盏回归的灯。


为何要设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什么要设立“治安记录封存”这项规定呢?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到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起。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800多万人被治安违法处罚,这些案件中,不少涉及小额盗窃、推搡打架等轻微违法,治安违法记录的公开,对这800多万人都带来了哪些影响?


今年26岁的山西姑娘小王,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工作,22岁那年因为跟男友感情纠纷,吵架升级成打架,被警方拘留3天。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的治安处罚从此改变了她的生活轨迹。小王告诉记者,在高铁站一些需要刷身份证的场所,身份证查验机器发出的异常警报声音,是她几年来出行最大的困扰,也遭受了不少非议。


“我每次一刷身份证,它就特别大声音地警报,都会有这种再把我拿出来鞭笞一顿那种感觉。我特别想出去玩儿,但我哪都不敢去。”小王说,现在,出门游玩成了她既害怕又向往的事。


治安处罚对小王来说是出行的不便,对湖南常德的唐先生来说是失去了成为一名消防员的机会。唐先生从小是一名留守儿童,由农村的爷爷奶奶带大,8年前,因为盖房子时与邻居发生矛盾,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他被治安拘留3天。“他在打我爷爷的时候,我看到了就出手去阻止,然后和他扭打在一起,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把他的耳朵给弄伤了。”唐先生说。


2023年,唐先生报考了当地的消防员岗位,并通过了笔试和体能考核,但最终因为这次治安违法处罚记录,与消防员工作失之交臂。


采访中记者还碰到了很多类似经历的人,安徽的施先生因为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治安处罚后,考公务员以省第一名的成绩被刷了下来。新疆一名立过二等功的转业军人因为打架,屡次在应该升职的时候被叫停。治安处罚像无形的枷锁,让这个群体在就业、考公、晋升等方面止步,甚至还影响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公租房等方面。


包涵认为,这一次的立法实际上是对传统的“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这样一个观念或者说困境的回应。从以往的观念来讲,最重的犯罪和最轻的犯罪,实际上在共享“违法记录”的影响。这种记录如果伴随终身的话,在一个人的回归社会的路上,会造成非常尖锐的矛盾。对一个违法者,能够去接纳他,能够在受到惩罚以后,改过自新之后接纳他。这是一个社会成熟、宽容度提升的象征。这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犯错,在犯了错以后,还能不能回到社会里头来,我觉得这个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所以说这既是我们宪法和法律对我们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的一种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惩罚和回归之间的比例原则,既然有惩罚,我们就得提供让他回归到社会里头来的这样一种路径。




编辑:周德庆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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