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婚礼后,女方拒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法院调解后,仍未归还彩礼,还长期出逃在外。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其中公布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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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严某(男)与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两人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但刘某随后以双方矛盾较大、不宜共同生活为由,拒绝与严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及各自父母沟通无果后,严某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彩礼30万元及黄金首饰。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严某返还彩礼28万元,并归还严某赠予的黄金首饰等物品。调解书生效后,刘某逾期未履行义务,严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劝刘某履行义务,但刘某以彩礼及黄金首饰在其父母手中为由拒绝履行并停用联系方式,执行陷入僵局。
说法
构成“拒执罪”
女子被逮捕
2022年7月,严某以刘某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天门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天门市法院受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2023年3月底,福建省某市公安机关根据网上追逃信息将刘某控制并通知天门市法院。天门市法院迅速会同天门市公安局干警转战2000公里,将刘某逮捕归案。此时刘某才悔不当初,立即联系其家人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严某向天门法院申请撤回刑事自诉。
天门法院法官助理周榆泰认为,婚约彩礼的返还问题,看似是小事家事,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
该案中,依法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行为,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也对其他存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产生了威慑效果。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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